为补充我区2018学年中小学英语教师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英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英语教师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应届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生源),舟山户籍以2018年3月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5.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投交报名登记表并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报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
1.网上提交登记表时间: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16:00前,将《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到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箱主题:学科+姓名);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未到现场提交材料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到区考试中心录入相关信息,区考试中心地址: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收费:因今年招聘考试的笔试参加浙江省2018年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根据自考收费标准收费。
4.现场提交材料包括:填写好的《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