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志愿者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舟山市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法律、政治、经济、管理、语言文字等领域相关知识或者实践经验,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具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者优先;
4.热心政府立法工作,并能安排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活动;
5.能够保守在立法工作中获取的应当保守的秘密。
二、工作内容
1.应邀加入立法志愿者活动群,参与政府立法相关问题的咨询、讨论活动;
2.收集、反映社会公众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3.受市司法局邀请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座谈、论证活动;
4.对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三、聘任方式
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审查。通过审查的,颁发《政府立法志愿者》证书。立法志愿者每届聘期为五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请下载《舟山市政府立法志愿者报名表》,于3月20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市司法局,也可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邮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市司法局立法处;联系电话:2280970;传真:2280757,电子邮箱:zslifa@sina.com。
附件:舟山市政府立法志愿者报名表
舟山市司法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