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定海区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岗位 | 性别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户籍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工作 人员 | 男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限退役大学生士兵,部队服役2年或以上 | 舟山户籍 | 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二、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武装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踏实肯干,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
3.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胜任民兵训练教学、学生军训等工作,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4.加分项: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以上)或同等职务+1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官、义务兵”、嘉奖的+1分、获得“三等功”或部队三级表彰的+3分(以上分值可累计)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定海区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