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3、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969781540@qq.com (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
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后续环节。
4.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察对象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设区市的市级体检中心自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并要求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而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020751(请在工作日拨打)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