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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沈家门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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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快推进新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舟山市沈家门中学创办于1998年,地处具有大学文化底蕴的原浙江水产学院校址,靠近东海西路主干线,交通非常便利;校园占地182亩,是市内最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环境怡人,被誉为“花园式校园”,是“浙江省首批二级特色示范高中”。

学校自创办以来,确立了“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的办学理念,“追求卓越”的校训和“明德崇真、躬行致和”的校风,围绕“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办学目标,打造优秀教师队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实施文化名校策略,着力培养“视野开阔、人格健全、品质优秀、体魄强健、个性鲜明、素质全面”的未来公民,深受社会认同。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绿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多样化课程试点学校、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舟山市十大社会最满意学校、舟山市文明单位、舟山市艺术教育先进集体、舟山市健康促进学校等荣誉和称号,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全体教师倾情教育,教研组通力合作,先后获得各类省级荣誉。语文教研组荣获省“巾帼文明岗”称号,地理、英语教研组先后荣获浙江省教育先进教研组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75名,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其中省、市、区级骨干教师、教坛中坚、教坛新秀20余人,中高级职称教师近90%,硕士研究生毕业教师32名,多名教师获评市、区优秀教师和社会满意教师。学校现有42个教学班,每个年级均开设一个美术特长班,在校学生2000余名。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构建多样化育人平台,以“五大节”为活动载体,让学生在文化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安全节中发挥自己所长,提升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的发展。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近年来,学校坚持“全面发展,体艺见长“的办学策略,坚持走多样化发展之路,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高水平大学录取人数屡创佳绩,先后有多名学生被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国内名校录取。美术特长生本科上线率名列全市前茅,体育特长生本科录取人数逐年攀升。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承担起“共同富裕”的教育担当,市政府对我校投资新建一幢1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教学楼和一幢2600平方米的艺术中心,并已完成对田径场、篮球场进行全新改造。校园布局更加合理,教学设施更加先进,教育环境更加优美。

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8人,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对象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9日后出生)。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身心健康,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准备40分钟,试讲1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入职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10万元补助。

(七)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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