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编外用工)管理辅助类岗位,科室内务人员一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7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舟山户籍,财会金融类专业,具有会计师或经济师资格及以上,有多年财务或融资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以受理: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将《报名表》连同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邮件统一为:定海区住建局编外招聘+姓名)发至指定邮箱:dhcjxx@163.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4.会计师/经济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5.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初审:2025年3月10日上午8:30起,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合格报考人数不足3人,取消本次招聘。
2.复审:2025年3月11日上午8:30起。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808办公室)。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公安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财务或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超过15人(含)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进入总成绩)。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3.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②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③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2.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组织实施。
3.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住建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80-8179506。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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